《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2.2.6条 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且不宜小于12m 。门诊、急诊,住院应分别设置出入口。在门诊、急诊和住院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如设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应大于0.16m。主楼梯和疏散楼梯的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医院建筑除须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外,还须注意:

(1)新建的大、中型医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小型医院不应低于三级。

(2)在建筑布局上,医院的职工宿舍和食堂,应同病房分开。

(3)在原有砖木结构的房屋内,设置安装国内外生产的贵重医疗器械,如CT检查仪、X光机等,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同其他部位分开。

(4)根据病员自身活动能力差,在紧急疏散时需要他人协助。这一特点,医院的楼梯、通道等安全疏散设施必须比其他单位的建筑更加宽敞。在楼梯、通道上不得堆放物品,须经常保持畅通,以便在发生火灾时抢救和疏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