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办理具有鲜明个性的特点

公文特点是指公文与一般的文章、文学作品相比较,所具有的鲜明个性特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鲜明的政治性、法定的作者、法定的权威、特定的体式、现实的效用、固定的读者。

(1)鲜明的政治性。直接代表与反映国家政权的阶级属性、政治意向和根本利益。

(2)法定的作者。撰制者必须是根据统治政权立法赋予相应权力和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

(3)法定的权威。代表制发者的权力、意图,具有法律的或行政的权威,有很强的约束力。

(4)特定的体式。撰写与印制有严格的规范和统一的要求。

(5)现实的效用。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其作用随着目的的实现而消失或转化。

(6)固定的读者。预先确定范围明确的读者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