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可以。外国不知道。

案例:

2009年2月,原告吕某某(其妻张某某)为其女儿办理户口登记(出生登记)时,遭到燕山派出所的拒绝,原因是吕某某为其女儿取名字“北雁云依”,其姓名并未随父姓也未随母姓,属于“自创姓氏”。

吕某某认为他们给孩子起的名字符合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予上户口。

经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如果任由公民仅凭个人意愿喜好,随意选取姓氏甚至自创姓氏,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