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在瑞典南部有一位小男孩,高高瘦瘦,头发淡黄,大概十四岁,他叫尼尔斯,他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是一位非常调皮、贪玩、任性、懒惰的孩子。

一天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一个人在家里闲着很无聊便开始捉弄一个小精灵,结果反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小人儿,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展翅跟随一起飞翔,他为了不让它飞走就紧紧抱住了莫顿的脖子,不料竟被雄鹅莫顿带上了高空,从此,他骑在雄鹅莫顿身上,跟着一群大雁开始了长途旅行。

在这次旅行中,他看到了许多美丽的自然风光增长了见识,结交了很多的朋友,明白了一些道理,还听到了许多的传说故事。

特别是 他在厄兰岛之行中,第一次目睹人类伤害鸟儿的场景不仅产生了保护动物阻止人类滥杀乱想的想法。当他在大石头后发现受伤的小灰雁时,热心的为其治好了翅膀。看到小灰雁晕了过去,他并没有害怕,没有推卸责任,而是及时向莫顿承认错误,在山羊栖息的洞穴中,他体谅同伴,主动承担起受夜的重任,当他发现狐狸是主动与山羊合作,将敌人一举打败。

本来他是一个喜欢恶作剧,懒惰无礼的男孩,但是在与雄雁莫顿以及雁群相处的过程中,他自己发现自身的缺点,和别人的优点,从此他学会了照顾别人,帮助朋友,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不会放弃,并且总能机智的化险为夷,将他的聪明才智展现出来。他从此变得朝气蓬勃彬彬有礼,受到很多动物的欢迎与喜爱,这些转变将对他的人生产生重大影响。

通过此书,他的角色给我们带来很多启示,我们不应该像狐狸斯密尔一样狡猾狭隘,也不应该像天鹅一样高傲自大,要学米尔米尔老奶奶的吃苦耐劳,学习奥萨和小马刺的顽强,坚韧。从中收获知识,收获成长。

最终他重返家乡后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人乐于助人,有责任感且勤劳的大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