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给“不知”和“不知者”下了定义,并且从三个方面论述己方观点:

第一,不知者也为过是行为人和行为本身的客观的评判就不知者而言,对于职责之内的本应该知道的事情,不知本身就是一种过错,又不知而返更是错上加错,。

就行为本身而言吗不管知与不知,这样伤害和不利影响是行为人本身直接造成的,因此,即使实在不是行为人的过错,应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第二,不知这也为过能够使人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责任范围,承担自己的责任,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才能做出正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