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于清嘉庆元年(1769),坐西南朝东北,由前、后两落大厝及左右护厝组成,是一幢典型的闽南传统红砖民居,总面宽25米,通进深20米。前落大厝面阔3间,前为横向檐廊,中为厅堂,两侧边房,硬山顶,燕尾脊后落大厝面阔3间,进深2间,硬山顶,燕尾脊。左右护厝面阔6间,进深1间,各为相对独立的小房厅。为闽南二落燕尾式四合院民居建筑,具有200年历史,是鼓浪屿现有最早的民居。主房为四合院,两侧有护厝,左右拼接。建筑立面处理丰富,用实心砖或空斗砖砌成图案,朴实无华,建筑屋背为燕尾式,内部透雕花饰秀美,绚丽多彩,充分体现闽南民居建筑的传统艺术。

清嘉庆之年,同安石浔人黄旭斋来到鼓浪屿建起二落燕尾式四合院,其子黄昆石官至户部监印,即选知府、盐运使、中宪大夫,生有五子,并领养二子,取义“七贤”。后在大夫第右侧建四落大厝和一座燕尾双曲屋面住宅。这些具有闽南特色的民居建筑已有近200年的历史,是鼓浪屿现有最早的民居,在众多的西洋建筑楼群中,显得十分突出,不失为鼓浪屿建筑的瑰宝。鸦片战争中,英军曾为据作为指挥营地,如今在大夫第的石头上尚有英军刻的三角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