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I级):

(一)信息系统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影响人数100万人以上。

(二)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构成特别严重威胁,或导致10亿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三)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事件。

(四)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Ⅰ级)的,为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

(一)信息系统中断运行30分钟以上、影响人数10万人以上。

(二)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构成严重威胁,或导致1亿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

(三)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四)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