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护卫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需要护卫的对象进行警戒和保护,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一种保安服务活动。概念中的“随身”是贴身、跟随的意思 “护卫”是指借助一定的力量,依法对特定目标实行的保护活动。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对个人的安全需求也随之提高,个人人身安全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身护卫在客观上存在很大的必要性,缘于多方面的原因。

1)弥补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不足。长期以来,政府治安防控体系承担了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主要责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水平也得到普遍提高,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社会相应产生了一些不安全因素,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社会多元化必然导致对安全需求的多元化,随着经济的发展,高收入阶层的人数不断增加。由于拥有大量的私人财富,这些群体有可能成为一些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民营企业家、富商相继遭到个别不法分子的暴力袭击,甚至被杀害,媒体也有相关的报道。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由保安服务公司提供随身护卫来保护私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可以使整个社会的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

2)与世界各国的安全保卫行业接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保安服务业也开始对外开放。与国外发达的保安服务业相比,我国保安服务业的技术含量较低,且大多数是较低层次的传统保安服务项目,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服务质量上都有很大的差距。相对而言,随身护卫是比较高端的服务项目,目前国内随身护卫业态发展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这一方面与国内治安环境总体安全可控不无关系。

3)法治建设的必然结果。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对公民个人利益的保护成为必然的趋势。特别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把随身护卫纳入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范围将会更加有利于对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维护。

4)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体制的强大力量在于通过市场手段达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把随身护卫的职能交给市场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5)完善保安服务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从1984年在深圳蛇口成立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起,在几十年的时间里,我国保安服务业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并日趋走向成熟的过程。保安服务公司经营范围不应局限在传统的项目上,而应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拓宽服务领域的范围,特别要满足客户对随身护卫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