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扩展资料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 吸尘器,热水器等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 ,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电动工具 电动电子玩具 医疗电气设备。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资讯科技及电讯设备(虽然在一些国家基础设施设备是豁免)、消费性设备、照明设备,包括灯泡。

6、电子和电气工具。

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自动售货机。

9、半导体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