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规定,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为一般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按照程度划分为重大和特大事故。

当电梯出现事故时,如果能查明事故原因的,将有依据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如果无法查明原因,电梯使用单位——小区物业公司将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只是一般事故,被困人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精神损失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