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从2011年开始。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 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