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接收青岛,仍为特别市。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1986年青岛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相当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1994年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如果从名称来说,青岛市是1930年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