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

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按55%比例支付

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40%比例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按50%比例支付

其他居民在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