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算失踪,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宣告失踪2年后可以再去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去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