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取消,但可以不去考试。报名成功以后,如果还没交费,那可以不去缴费,不去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实施好《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试点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