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跨省调动职称可以保留。

教师跨省调动后,如果调入单位仍旧是教学单位,从事的工作仍旧和自己所学专业以及教学工作有关,可以由调入地省市职称部门对原有职称进行认定。

一般程序是:用人单位提供职称认定申请、原职称评审表和原职称证书,逐级上报。初级职称由县级职称部门认定,中级职称由省辖市职称部门认定,高级职称由省级职称部门认定。

职称认定以后,教师可以在调入单位参加聘任,并按新单位的职称评审办法参加更高一级的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