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国自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1996年3月1日)开始启用《出生医学证明》,且全国无统一模板。《出生医学证明》启用至今,共修改了6版:2000年1月1日第二版,2003年1月1日第三版,2004年12月1日第四版,2014年1月1日第五版,2019年1月1日第六版。所以,1995年12月31日之前的居民都是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如果实在需要相应手续材料,可以在公证处做一份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