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路统一规定为1993年缴纳养老保险,从1998年建立个人账户。 兰州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

用人单位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一、在职职工社保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参加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

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全市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先缴费、后资助”的原则,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差额保障对象2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