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有上岗意愿人员

2 申报条件: 1、4045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本区户口

4、残疾人

3 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初审,出平议、公示,推荐区就业局

4 上报材料 【原件、复印件(1份)】上报材料【2份】身份证、户口本 ﹑就业失业登记证、公证书、公益岗位审核推荐表

5 区就业局复审出复议,推荐市就业局

6 区就业局负责人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7 市就业局终核

8 如不通过,说明原因,退还申报人员资料:如通过,市就业局向用人单位发放派遣单

9 用人单位建立申报人档案,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