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孕妇社保生育险交满一年生效。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需要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单位继续为其续费,是报销的前提条件。若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建立档案办理就医手续的,其怀孕和分娩产生的产检费、接生费、手术费、药物费等费用由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直接结算。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由职工个人先支付医疗费用,待分娩后1年内,凭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参保凭证、婴儿出生证明,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等材料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保险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保险指女职工因怀孕和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计算方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当前,广东省顺产产假178天,剖宫产产假为20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