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一旦遗失或毁坏,考生本人应在新生摄像期间持身份证到当前考试所在区县自考办申请重新制作。

同时要交付相应成本、手续费。

重新制作的准考证与当期注册的新考生准考证同时发放。

考生在未领到重新制作的准考证之前,凭身份证件向区县自考办申请签发临时准考证,可参加当期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