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有人问这类问题。

付钱之前先弄清楚,这个钱干什么用的。你的责任是啥,对方责任是啥。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二手房所谓意向金,一般是,看中了房,但又一下子没来得及签合同,短期帮你锁定这个房子。意向金对应有意向书,包括初步商定的房价,买卖双方,啥时候后续签合同,意向金多少,双方责任是啥,什么情况下意向金不返还。一般是买方不买了,或者没能按时走后续流程,比如,凑不够首付也不敢签合同。

意向金是给卖家的,不是给中介的。但中介在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收中介费了,所以付的钱里面会有一笔是中介费的一部分。具体要看你签的意向书。

意向书类似一个简易的合同,不是规范的购房合同,但仍然可以作为有纠纷的时候的评判依据。

卖家收了意向金,他一段时间里,比如两周里,不能再和其他买家签合同。如果他在这段时间把房卖了,那他需要双倍返还你的意向金。但如果你不买了,意向金也就被对方吃掉了。

举一个我的例子。几年前卖房。挂牌220万,心里底价210万,有个老头只肯出205万,我不肯。他说,要不他先付5万的定金,把房子定下。如果他以后想买的,这个定金充当房款。我拒绝了。我说,第一,定金是有日期的,只能定一到两周。我不可能为了5万块钱,把该卖的房子无限期搁置。第二,我看他也不是诚信想买的样子,到时候不想买了难道我还要吃掉这老人家的5万块钱如果我把定金还了岂不是对方一分钱不花,白锁定了我的房子2周购房资格所以我说,定金我不收你,你回家考虑清楚,我底价就210万,想买了再来找中介,如果这时候我房子还在,我卖给你。然后,一天以后,另一个中介找了一个买家214万把我的房子买走了。

回到买家,没完全看中要买,别付意向金。付完了不想买,也许找找律师看吧。唯一对你有利的,可能是意向金一类的法律不支持。法律只支持定金。而且,不能写成订金。走司法途径就是麻烦。结果也未知。

另外,如果收的钱里面有中介费应该也没办法全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