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刚刚颁布的《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从今年开始,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分五个种类: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其中,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