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法规司。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三)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