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住建局是没有权利强制小区引进物业的。小区物业是由小区全体业主选举的业主委员会 代表全体小区业主招聘引进的。如果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不好,没有认真的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召开全体业主有2/3的业主同意解聘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