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任何体现法的正义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必须坚持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即法律只有合乎正义的准则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如果法律中充斥着不正义的内容,则意味着法律只不过是推行专制的工具,因此立法者必须以正义理念为指导并将这些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之中,维系正义的制度形态。同时诱导民众崇尚正义、追求正义。其次,正义是法的评价体系。正义担当着两方的角色:

(1)它是法律必须弘扬和实现的价值

(2)它可以成为独立于法之外的价值评判标准,用以衡量法律是“良法”或是“恶法”。这就是正义理念固有的影响力,同时也是法学研究本身的任务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