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
先看看规定是怎么说的。
《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存款人为单位的,其
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是二选一的关系,要么公章,要么财务专用章,不是并列关系,公章+财务专用章是与规定不符的原创 | 2022-10-11 20:59:34 |浏览:1.6万
不符。
先看看规定是怎么说的。
《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存款人为单位的,其
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是二选一的关系,要么公章,要么财务专用章,不是并列关系,公章+财务专用章是与规定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