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开包括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

1、事前公开内容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方式监督举报。

2、事中公示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3、事后公开内容包括:公开行政处罚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等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余一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