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广播电视集团是党的新闻宣传机构,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由地区宣传部领导,地区广播电视局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同时接受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广播电视集团是随着广播电视的发明和普及而出现的在两个以上城市(跨地域)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报社、音像出版社、电视剧制作中心、电影制片厂、音像资料馆、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有线电视传输中心、中波发射管理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广告中心等联合组成的企业集团或新闻宣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