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混编混岗人员回到原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人都知道,各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非常频繁,经常有不在原单位工作的人,所以如果原先属于别的单位在自收自支单位工作的人要回到原单位。

第二,原单位要注销,这会从法律关系上消灭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注销或者破产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一些地区会出现N+1,N+2,甚至2N+1的经济补偿方案。但所有的前提是不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了,也不在这个单位转变为的企业工作了。

第三,如果不接受相应经济补偿,那么可以在原单位改制的企业继续工作,继续累积工作年限,一般工资待遇会略有提升,至少也会不变。不过通常来讲,由于相应企业不会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相应的职业年金会直接给大家发到工资里。

第四,事业单位毕竟不同于其他地方,如果地方政府其他编制有空缺的话,一般会优先使用这些空缺编制安置职工。这些编制一般就不再是自收自支了,是全额拨款或者差额拨款之类。

第五,最后一种方式就是提前退休。根据我们国家原先关于提前退休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国有集体企业要破产注销时,对距退休不足五年的职工,允许他们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这样退休的职工是以事业编性质退休,待遇还算可以。毕竟,企业性质退休和事业性质退休差距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