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

南平仲裁委员会是南平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13年在福建省司法厅登记成立,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仲裁权。仲裁与法院诉讼都是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仲裁裁决与法院终审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具有当事人高度自主、专家断案维护仲裁权威、一裁终局的高效性、不公开审理严格保密、仲裁费用相对低廉、国内外范围的承认和执行保障、法院支持仲裁活动等制度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