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是指领导干部在拟任高一级领导职务之前,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织向社会或拟任干部现工作单位公告本人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征求群众对该干部任职的意见。

经公示,如果未反映出影响其任职的问题,则正式任用如果反映出并经查实存在影响其任职的问题,则取消其拟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