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资金标准是:

1、多层住宅(七层以下、不带电梯),按58元/平方米交存

2、多层住宅(七层以下、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按66元/平方米交存

3、高层住宅(十二层以上),按118元/平方米交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