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甲乙类厂房,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规定的厂房类型。

甲类: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