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以十二个时辰来计算昼夜,以子,丑,寅,卯,辰,巳,午,申,酉,戌,亥十二地支来表示,每时辰分为八刻,又区分为上四刻,下四刻。这样,每个时辰相当于现代的两个小时,如巳时相当于9时到11时。那时候,白天靠测量太阳的影子,用漏壶滴水测时。但这不是最早的测时法。秦朝表内的俗称,是指十二时辰在古代的一种通俗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