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是指引进社会资金,由本科院校成立或帮助成立的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校舍,进行独立教学管理并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作为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它是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必然产物。原则上为本科,通过普通高考招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提高收费标准。

二级学院是大学实行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中的第二级(学院制),因此称为二级学院,学院或系是构成大学的最基本的教学和行政单位。

二级学院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中,由高校统一管理的二级教学单位二是指普通高等学校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的独立二级学院,即独立学院。

二级学院不等于独立学院。大学下设的部、院、系,是学校的有机单元,由大学统一管理。而独立二级学院虽由公立大学设立,但以民办机制进行运作和管理,其经营管理模式介于公立大学和民办大学之间,有别于大学下设的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的相关说明

各个高校设立二级学院的做法不尽相同,但大体依学科门类而定:如文学院、法学院、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等等。有的是由原来的系经过发展壮大而成有的是依据学校内相近相关学科整合而成有的是几所学校合并后依不同学科门类整合而成也有的是根据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新学科门类而设立的二级学院。

在中国,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我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学习前苏联的大学行政管理模式,在专业面狭窄的教学型大学的计划背景下形成的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但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旧的管理模式已明显不适应现代高校的发展要求。大学开始试行以二级学院为运作组织,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学院制,向学院放权,使学院成为能够自我发展的拥有相对独立和相应自主权的办学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