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发挥党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努力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建设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实现乡村社会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贵州乡村的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素养、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勇于探索创新,注重工作实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