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允许各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集中部分公务交通补贴统筹使用,单位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统筹资金使用要规范、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湘西州车补标准:

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

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

科级每人每月650元。

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