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为直接引起一个危害结果,这是刑法因果关系的典型形式。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因果关系却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除了一因一果形式外,还有多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多果等形式。

当危害结果由几个人的行为直接引起时,我们就应当区分出何种行为是主要原因,何种行为是次要原因,何种行为是更次要的原因,从而确定各行为人在客观上对于危害结果应负的不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