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委员会】类似,【局】是被各级政府用在各种类型下的政府机构。

就国务院下设的各个【部】而言,其内部下属的机构主要是【司】和【局】两种。两者的区别是: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而局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文,更无从谈起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而【局】则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文,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国务院各【部】之下的【局】还分为两类。一类是内设机构的局,一个是所谓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前者就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普通的内设机构,其名义为【**部**局】,代表的是所属【部】的立场。而后者的名义是【国家**局】,代表的是国家的立场。按照我国的惯例(雾),凡是以【国家】名义行使权力的政府机构,都必须列入国务院的机构编制中。因此可以这么看,国家局理论上是国务院的下属机构,但其职能与某些部委接近,因此国务院授权相关部委代管这些国家局。国家局的行政层级是副部级,而部委下的普通局是正司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