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确立的四级分封制是: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西周分封制的诸侯等级头衔:公、侯、伯、子、男。诸侯的等级分为五个,即为周代诸侯国的五等爵,周代的所谓“爵”,就是周代统治阶级内部等级关系在法律制度上的规定。

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