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

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2、质量互变,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

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3、辩证否定,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