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工作的评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名额,为参加考核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评选优秀,首先民主评议,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优秀,然后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最终优秀名额,上报人社局核准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