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人社厅”!

如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