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公司开办条件如下:

(一)有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适合律师执业的办公场所

(三)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四)有律师事务所章程和书面合伙(合作)协议

(五)有3名以上的发起人,为执业律师。

【法律依据】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5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民族自治地方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