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策规定,纳入杭州市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都能够领到市委市政府给大家发放的特殊礼物,每年2800元的过节费(其中春节1200元,端午800元,中秋800元),确保退休老同志们欢度传统佳节。

发放对象是纳入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社会化管理的广大企业退休人员。

根据规定,已经移交杭州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央企和省属企业退休人员,也纳入了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