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兵役法》的第四十九条明确了,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这与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的规定是一致的。

一直以来,参军入伍都需要注销户籍,也正是因为军人户籍注销,由于在老家就没有户籍,不少军人原本可以享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如拆迁补偿、宅基地纠纷、有一些涉及户籍的问题,也长期困扰着部分官兵。

公民入伍后户籍保留,以后参军入伍也就不需要再注销户籍了,以后老家再涉及到拆迁遇到的问题,也就比较好解决了。

新《兵役法》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军人,可以享受服役所在地户籍人口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