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151”工作部署就是坚守“一条底线”、突出“五个抓手”、强化“一项保障”。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守防止返贫底线,以“三清两建”为抓手推进乡村治理,以乡贤返乡创业为抓手发展乡村产业,以乡村运营为抓手推进乡村建设,以“三变”改革为抓手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以集镇建设为抓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围绕“151”工作部署,洛阳市建立了“一组五专班”工作机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副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对应五个工作抓手成立五大专班,均由市委常委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承担五大专班办公室职责,负责乡村振兴具体重点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同步建立“一组五专班”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与此同时,着眼于“151”工作部署,洛阳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及抓手、目标和总体要求。洛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关于以“三清两建”为抓手推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关于以乡贤返乡创业为抓手发展乡村产业的实施方案》等配套方案,形成了系统全面、特色鲜明、重点突出、举措务实、保障有力的“2+7”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