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南府办〔2011〕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我市城区初中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分工(一)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筹安排我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城区及部分城中村(见附件1)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二)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乡镇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三)青秀区教育局负责仙葫开发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工作。

二、学校介绍

南宁市 十四中五象校区位于五象新区湖畔书院后面,办学规模42个班,可容纳学生2100人,校园面积73.54亩。校内设有300米环形跑道、3个篮球场、4栋教学楼、2栋学生午托用房及教职工管理用房以及图书馆、劳作实验基地等。

三、招生范围

2021年初中招生范围:新村村、玉象路(玉洞大道路口至G7201绕城高速)东侧、玉洞大道(玉象路口至平乐立交)南侧、凤凰路7号、平乐大道(平乐立交至G7201绕城高速)西侧、平乐大道28号、G7201绕城高速(平乐大道路口至玉象路口)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