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是指在农村工作的教师中,荣获县(市区)或更高级别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称呼的教师在考核期内,经过上级教育局的考核,并且考核结论在合格以上的教师享受一定的津贴。

其奖励范围和标准由当地教育局确定,一般非终身制。